00七年招工简章

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宣武分公司

 

   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宣武分公司是北京市公安局主办,经国家正式批准,面向首都社会各界、各行业提供保安服务,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

治安的专业化服务企业。欢迎有志为保安事业做贡献的退役军人、社会青年参加保安工作。

一、招聘保安人员的条件


男性,17-35周岁,身高1.70米以上(赤足测量),五官端正,身体健康,无纹身,无明显缺陷,初中以上文化程度,思想进步,无治安、刑事

处罚记录。

二、应聘人员须携带材料:


1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政审证明;2、本人身份证(或有身份证编码和本人照片的公安机关的户口证明,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);3、1

寸免冠照片4张;4、初中以上学历毕业证书、党团员证明材料;5、复员军人退伍证,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各种专业技术技能证书等。

三、待遇


1、新录用的保安员必须进行为期15天的岗前培训和15天的岗上实习,保安公司负责培训和实习期间的食宿并发放基本工资(800元)的80%,不提

供伙食的另补200元伙食费,岗前培训和岗上实习期满(即30天)后发放全额工资(退伍军人凭退伍证每月享受50元补贴、大专以上的毕业生凭

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每月享受50元补贴,补贴自培训和实习期满正式工作后随工资发放)。
2、经体检、培训、岗前实习合格者,每月最低收入1000--1500元以上(含200元伙食费)。工作满一年后,第二年根据表现、技能每月增加50

元记账式工资,年终一次性兑现发放。两年合同期满后,根据表现、技能重新续签合同并按照《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》等级确定工资。
3、保安员被录用后统一着保安制服,由公司免费发放服装、被褥等物品。
4、合同期为两年(合同期满后可续签)。工作满一年后可带薪休假20天。
5、保安员在正式上岗后工作期间,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工伤、大病医疗保险待遇。
6、保安员自参加工作起,可参加保安系统的立功、受奖评比。
7、鼓励保安从业人员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,并提供方便。

8、上述内容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,此前的招工简章作废。

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宣武分公司
二OO八年一月二日


联系地址: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169号     邮编:100052
联系人:刘永      电话:010-63042972